《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10-08-23 11:59:34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记者昨日获悉,8月18日,经佛山市政府同意,《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已正式出台。
该目录的出台是佛山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按该市早就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一批、培育发展一批、淘汰转移一批”思路,目录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佛山当前及今后产业结构有序转型升级提供了详尽的指导路径。
纳入鼓励类项目的,不仅包括太阳能、风能、半导体照明等高新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也包含了家用电器、机械装备、陶瓷、家具制造业等佛山传统优势产业,鼓励包括陶瓷在内的传统优势产业积极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和生产高技术含量、智能、环保的产品。
在《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中首次系统明确规定了建陶行业的严格“门槛”,1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5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抛光量低于0.43立方米/千瓦时的陶瓷抛光生产线以及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高于330kgce/t或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高于380kw.h/t的瓷质砖生产项目今后都将被限制。
记者了解到,在15个行业的淘汰目录中,建材行业的规定最为详细。例如目录规定,7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砖、20万件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4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2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建筑陶瓷砖成型用的摩擦压砖机、石灰土立窑、400型及以下普通挤砖机、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等均应淘汰;而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除外)及中空余热发电窑和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需在2012年前淘汰。
在具体措施上,佛山将禁止对限制类的新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也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是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限制类企业和淘汰类项目还要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按规定提高其用电价格。不过,如果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有关部门将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解读
机械装备:
按照《目录》,佛山将鼓励发展专业特色机械行业、电气机械及设备行业、医疗器械行业、模具行业等相关行业。延伸陶瓷、纺织、铝型材、食品等行业的产业链,发展大型陶瓷专用机械及成套设备、节能环保型的数控化纤机械、棉纺织机械、铝型材挤压生产线设备、食品机械制造。到2015年,机械装备行业工业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实现大中型企业中半数以上企业的技术和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骨干龙头企业的技术和装备达到或接近于国际领先水平。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40%以上。
陶瓷:
《目录》尤其关注陶瓷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与使用。鼓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在产品开发、企业管理、产品流通等环节的应用,鼓励在生产中对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关键技术及应用,鼓励纳米材料与技术以及高效节能技术与设备的研发与应用。在建筑卫生陶瓷行业,鼓励采用超薄陶瓷墙地砖生产和制造工艺及装备技术,鼓励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年产60万件以上高档卫生陶瓷生产线以及30万件以上的五金配件生产线,鼓励企业生产吸音、防污、防滑、智能系列陶瓷产品。按发展目标,到2015年,佛山陶瓷上下游整个产业链,预计总产值可以接近1000亿元。行业素质明显提高,生产规模超20亿元的陶瓷企业2~4家,其中超10亿元的10~15家。佛山要通过全力推进陶瓷产业的改造提升,促进陶瓷产业与城市、环境、资源和谐发展,促进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跃升。
政策提醒
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记者了解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责令这类企业停产或予以关闭,并采取措施安置企业人员,保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等。
作为配合,工商、质检、环保等部门将吊销企业经营和产品许可的相关证照,电力供应企业则将依法停止供电。
而淘汰类项目不仅禁止投资,金融机构还将停止各种形式的投信支持,并收回贷款,各部门和企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