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2-29 15:47:15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初审,决定对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报送的《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29项能源福建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拟立项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对拟立项项目的必要性以及项目名称、标准属性、起草单位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日为2010年1月6 日。
所提意见、建议请按“29项能源福建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拟立项项目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截止日期前寄送或传真至我局标准化处。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在2010年1月6 日前直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我局标准化处(联系人:陈美玉,电话:0591—87840129,传真:0591—87839852,E—mail: chenmy@fjq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