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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埃及陶瓷工业产品等需申请装运前检验

发布时间:2009-05-19 10:40:2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为进一步提高出口埃及工业产品质量,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埃及贸易工业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贸易工业部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自2009年7月1日起,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办理中国出口埃及工业产品的验证放行。为落实《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要求,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埃及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2009年25号),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局自2009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出口埃及工业产品检验。

  装运前检验是《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的核心内容,开展装运前检验的目的是保证出口工业产品的符合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制止欺诈行为,防止进口商、出口商、中间商或生产企业出口假冒伪劣产品,避免个别产品质量纠纷影响中埃经贸关系。

  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出口埃及工业产品装运前需批批检验,批批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核价和监装等内容。

  佛山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和贸易公司,出口到埃及的工业产品,出口之前请提前联系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装运前检验,以便于在埃及港口顺利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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