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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税推新措施 自贸区内国地税业务可“一窗联办”

发布时间:2015-05-05 11:44:03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为创新自贸区的税收服务举措,福建省国税局全面推行“办税一网通10+10”的服务措施。所谓“10+10”,即为复制、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以及进一步推行总局新出台的10项创新措施。

 

  多项业务可在网上办理部分涉税业务已实现区内通办

 

  据福建省国税局方面介绍,根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通过自贸区管理平台,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一口受理、一表登记、三证同发”联合登记,并根据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由系统自动赋予税务登记号码,实现“一照三号”,同时推进文件证照电子化应用。

  网上自主办税也更便捷。利用福建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实现网上自主办税、网上服务体验,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网上申报、网上缴税、网上认证抄税等涉税事宜。同时,新增发票网络核销领用、办税信息网上提醒等措施,力争实体大厅能办的事项都能在网上办理。

  据悉,目前已经实现部分涉税业务自贸区内通办,纳税人可在自贸区内的任意办税服务点办理部分特定申报征收、报税认证、发票验旧、纳税证明开具等涉税事项。

  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还可以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受理。我省纳税人由国税管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均已实现网上申报、税款税库行联网划缴等,纳税人网上申报率超过90%。

  此外,纳税信用网上评价也已经实现。据介绍,我省已实现通过CTAIS系统对纳税人进行信用级别评价,社会公众人士可通过门户网站查询A级信用级别纳税人名单,B级以下纳税人也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本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

 

  国、地税局设立联合办税窗口自助终端设备也设在同一办税厅

  “我局目前已实现自贸区的联合办税一门通。”福建省国税局方面表示,国、地税局在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在自贸区政务中心设立联合办税窗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时只需向一个窗口提出申请,由国税局、地税局工作人员内部流转办结后一窗出件,实现“一窗联办”。此外,国税局和地税局的自助终端设备也设置在同一自助办税厅,24小时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实现自贸区内国税局、地税局自助业务“一厅通办”。

  日常涉税业务的预约办理和缴税方式也更加多元化。据了解,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税务机关预约办理日常涉税业务。而税务机关也与银行合作,为纳税人提供POS机刷卡、互联网、移动支付等多元化缴税方式。

  纳税人在自贸区内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时不需再提供纸质申报凭证和资料,税务机关根据海关等部门传输的电子数据和纳税人提供的税控数字证书签名电子数据,审核、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纳税信用记录可做贷款授信依据A级还可获得税收预先约定服务

 

  税务机关与银行建立税银征信信息共享机制,税务机关对银行信用级别高的纳税人给予办税便利,推动银行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给予融资便利,并逐步扩大与银行部门征信互动范围。在本月13日,福建省国税局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共同签订小微企业“银税互动-税易贷”业务合作协议,主要为纳税信用级别评价为A级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以小微企业纳税额度、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积累相结合的评价授信新模式,有效解决无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而优秀的纳税信用记录不仅可以用来贷款,还能为纳税人争取到更多的办税便利和更轻松的办税环境。税务机关将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和更宽松的办税环境。而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由内控机制健全且纳税信用为A级的大企业纳税人自愿发起并经税企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内控机制健全且纳税信用为A级的大企业纳税人还可获得税收预先约定服务。对于纳税人书面申请的关于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适用税法问题,由自贸区税务机关受理评估并逐级报税务总局给予确定性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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