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19 17:12:38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反映了互联网金融已被提到国家战略高度。互联网金融作为我国传统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具有成本低、渠道广、普及率高的特点,为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亟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最大限度发挥其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普惠效应,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独特优势
小微企业对扩大就业、促进市场融合、完善产业链条等具有重要作用。但小微企业的特点也决定了其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如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银行难以作出有效的信用评估;资金需求结构与银行传统的借贷模式不匹配等。这些问题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有望逐步得到解决。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更加对称、资金配置边际成本更低、金融服务效率更高,有效地对应了小微企业碎片化的融资需求:丰富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了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和贷后管理,减少了融资环节,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小微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内部集资、民间借贷等方式解决融资问题,其融资路径由银行等强势部门把控,在征信、担保等方面壁垒较高。互联网金融使不同运营主体基于自身优势搭建小额资金融通的媒介或流转平台,极大地降低了小微企业投资门槛,拓展了融资来源渠道。其运营主体主要包括:一是传统金融机构,它们或自建平台,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新型金融业务普惠小微企业,如平安银行 “橙e平台”;二是互联网企业,包括电商企业及其他互联网公司,它们基于平台、用户规模等优势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微贷产品,如阿里巴巴“阿里小贷”、腾讯“微众银行”、“拍拍贷”;三是传统工业企业、一些大型工业集团纷纷为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打通融资渠道,打造互联网金融产品,如宝钢“宝融通”。
互联网金融适应了小微企业额度低、种类多、时间短的融资需求。互联网金融能够利用互联网平台集聚社会闲散资金,进行重新排列组合,使之适应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大大丰富了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业务模式。P2P(点对点)网贷通过为借贷双方提供平台,集聚闲散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截至2014年年末,我国共有网络借贷平台1680家,网贷成交额达3291.94亿元,其中70%以上资金流向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主要基于电商平台的历年滚动交易数据作出企业征信分析,为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开展低门槛、快速便捷的融资服务。以“阿里小贷”为例,截至2014年上半年,累计为线上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超过2000亿元,用户数超过80万家。网络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创业企业或项目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具体形式包括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和商品众筹等,如以股权众筹为主的众筹平台天使汇,仅在2014年上半年就为70多家小微企业募集了超过7.5亿元投资。
互联网金融服务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小微融资选择更加专业化。当前我国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承贷用户有所差异,服务对象更加多样。网络众筹服务的小微企业以创业项目为主,主要集中在智能硬件、微电影、图书出版等科技、娱乐、公益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人文性。如 “点名时间”、“72变”等为智能硬件领域的小微企业提供众筹服务;“微影工厂”为微电影领域提供众筹服务;“众筹网”为出版、公益、艺术领域提供众筹服务。P2P服务的小微企业集中于教育培训、能源环保、健康医疗等行业,具有高成长性,如宜信的“高成长企业债”,“拍拍贷”的平台中介网贷对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了几百万到上亿元不等的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多与大型集团有合作,大部分为其产业链上的供应商和经销商,如海尔联合中信在供应链金融领域为“日日顺”平台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京东“京宝贝”凭采购、销售数据为供应商提供快速融资,且无须担保和抵押。
风险挑战
当前互联网金融仍处于发展初期,随着新模式、新业务的不断涌现,提供微贷业务时也产生了一些风险和挑战,一些地方还出现非法集资、资金空转、平台跑路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作用。
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普及范围有待继续拓展。在我国,小微企业类型和分布都非常广泛,层次参差不齐:地处农村、西部等偏远地区的小微企业宽带覆盖率低、金融基础薄弱、网点少;传统家庭作坊式小微企业少用互联网,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互联网金融效用的充分发挥。
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业性水平有待提升。由于存在一定的专业壁垒、缺乏专业金融人才,互联网金融在企业征信结果分析、资金合规运作、支付结算、金融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专业性水平有待提升,以避免风险失控,降低坏账几率。
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严峻。互联网金融高度依赖信息系统和网络数据支撑,面临一些安全隐患,包括:企业信息保护问题;金融基础设施面临网络攻击、安全漏洞等威胁;搜索引擎、云计算、大数据带来的用户、企业信息被攻破或窃密风险等。这些问题导致部分投资者和小微企业出于安全考虑对互联网金融持观望态度而不敢放心使用。
政策建议
完善互联网金融生态建设。健全互联网金融网络设施、支付体系、网络身份认证体系、征信体系等互联网金融生态要素建设,加强宽带普及和宽带提速,推动支付、结算、在线身份识别、基于大数据的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等技术创新和应用普及与推广。加强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普惠性和实际可获得性。
加强互联网金融动态监测。加强动态监测,包括信息统计、发布,实际运行态势研判等。加强互联网金融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新技术新业务预研预判,特别关注新业务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包括可能产生的非法集资、资金泡沫风险,以及对国家安全和用户资金的影响,并予以正确及时的应对。
加强跨界融合人才的培养。加强对既熟悉信息化又了解金融运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培训,积极利用各类人才计划,依托行业协会开展专业培训,健全职业资格制度,调动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类人才在利用互联网金融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方面的创业创新积极性。
加强互联网金融政策供给。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税收减免、房租用地等优惠政策;研究设立专项基金,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一定额度的风险补贴和业务增量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