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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晋江商贸物流业迎来发展良机

发布时间:2015-09-07 15:31:13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商贸物流业迎来发展良机

   今年,晋江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着力发展大商贸、大物流、大市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第三产业繁荣发展。市政府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商贸物流业发展,着重发展商贸服务业、物流业,大力培育专业市场。

对列入晋江市政府重点发展的新建、整合提升商贸的专业市场,按其投资总额5%比例,奖励市场投资法人主体,最高可拿到补贴100万元。对城乡菜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建设或改造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投资补助比例提高到20%。为进一步繁荣市场,晋江市鼓励市场投资主体积极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对市场内每新增1家纳入统计且为限额以上企业的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投资主体2万元,当年度最高一次奖励100万元。同时,鼓励现代物流企业进驻专业市场,提供物流配送服务。

大力推进物流业发展。对总部设在晋江,首次被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综合评估为5A、4A、3A级的物流企业(包括带级别、新引进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仓储面积(包括自有及租赁)首次达到4万、2万、1万平方米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投资100万元以上开发大型第三方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物流企业,按其实际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限额50万元。对投资100万元以上购置先进物流技术装备 (非计算机网络信息类装备)的物流企业也将给予补助。

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对当年销售额分别首超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大型商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总部设在晋江或在晋江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在晋江汇总缴纳、门店总数10个以上或加盟店总数30个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之后每新增1个门店奖励1万元、每新增1个加盟店奖励3000元,最高可拿到50万元补贴。在培育品牌商贸上,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流通企业、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商业重镇、商业特色街、商业示范社区等称誉的商贸流通企业或社会团体,可一次性拿到奖励50万元、20万元。在晋江市内举办的大型订货会、产品发布会等商贸营销活动,且入住按星级酒店标准建设的酒店,客商达200人以上的企业,每场次按照人数补助5万元到1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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