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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全面扩围 福建将新增43万多户试点纳税人

发布时间:2016-03-22 14:23:43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试点再新增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文中简称“四个行业”)。据了解,这些新增行业试点将涉及我省纳税人43.78万户。
  营改增在我省试点三年多来,截至2月底,共为闽企减税178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还将为闽企带来哪些利好?
  
四批试点,产业强筋健骨
  自2012年11月起,我省先后开展了四批营改增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纳入试点。2013年8月起,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试点。
  眼下,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试点以来,我省相关行业共有18.89万户纳税人陆续纳入营改增范围,税负下降户数占总户数的98.01%,累计入库增值税176.12亿元。全省试点纳税人与原缴纳营业税相比,累计实现减税100.26亿元。其中,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共减税11.47亿元;一般纳税人减税面为84.89%,共减税88.79亿元。
  借税改良机,不少企业强筋健骨练好内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使企业更加关注社会分工协作、经营主辅结合。营改增后,增值税可以层层抵扣,不少企业为增加抵扣项,采取部分业务外包的经营模式,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使经营项目更具专一性。
  与此同时,服务外包类产业也逐步从传统行业中剥离,加之营改增的减税效应,交通运输业受益明显。仅2013年度,福州市就新增货运车辆5.4万辆,同比增加288.09%。目前,全省(不含厦门)共有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1.93万户,较营改增前增长407.66%。
  对跨境服务企业而言,营改增的减税效应降低了其成本。按有关规定,对国际运输服务、研发和设计服务等行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货物贸易类和服务贸易类企业因此降低经营成本。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有17户纳税人,包括国际运输(含航天运输)企业和研发服务企业,共享受免抵退税1亿余元,
  营改增对原增值税纳税人也产生了重要的溢出效应。因进项抵扣增加,该类纳税人可间接享受到结构性减免优惠。南安九牧集团经理庄立告诉记者,营改增后,企业仅去年列入抵扣的广告费进项税金就达795万元。税收让利使九牧集团得以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市场开发。截至目前,全省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77.71亿元。
  
全面扩围,打通抵扣链条
  据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负责人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
  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四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新增试点行业将涉及我省纳税人43.78万户,年营业税规模达740亿元。
  所有企业的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都将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中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这方面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也会因此下降。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从制度上缓解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将以往四个行业造成的增值税链条断裂环节纳入,增值税就此形成完整的闭环。
  如此一来,其他纳税人从这四个行业购买服务、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也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应纳税额就比以前少了。这意味着减税力度加大,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对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也将进一步发挥促进作用。
  营改增试点即将全面推开,试点企业需面临新旧税制衔接、税收政策变化、具体业务处理和税务核算转化等问题。省国税局有关人士提醒,纳税人应梳理好存量合同,按照营改增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对涉税条款进行合法性审阅和合规性修订,制定营改增后的合同办法,综合调整合同条款模板;细化系统改造工作,增加增值税风险控制;提前做好价税分离系统改造,满足增值税核算要求。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税务经理白嘉嘉建议,试点企业应尽快制定增值税申报和发票管理流程、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四个行业外的企业也需判断自身业务上下游企业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复核供应链安排。
  
12.34万户纳税人5月起营改增 厦改革试点推广工作启动

  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导报记者获悉,目前市国税局、地税局已经顺利完成了414万条试点纳税征管数据的移交工作,这标志着厦门市营改增改革试点推广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厦门将有12.34万户纳税人启动营改增试点,其中,建筑业12225户,房地产业3406户,金融业516户,生活服务业107273户。
  
行业和抵扣范围“双扩”
  此次全面营改增试点,主要特点是行业和抵扣范围的“双扩”,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不仅行业扩展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而且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以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营改增改革的出发点是要消除重复征税,目前厦门第三产业发展迅速,通过改革,让其已经纳税的上游服务环节可以在下游进行抵扣,使总体税负更公平,在当前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之时,助力厦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同时,营改增试点还全面惠及服务业以外行业,为原来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大减轻税收负担。
  
将在全市增设75个服务窗口
  据悉,此次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从中央宣布到5月1日正式实施,实际准备时间不到两个月,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成立9个工作项目组,细化了88项工作,确保3月31日之前,完成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的处理,4月底前分批次做好试点纳税人税控系统推行、发票发售工作,下一步还将开展覆盖线上线下、多批次分类别的培训辅导,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为了应对办税高峰,国地税部门将加强窗口整合,在全市范围内增设75个服务窗口,推行“全能一窗式”服务,将税制过渡影响降到最低。
  据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厦门市国税局提醒试点纳税人,关注国税网站、厦门国税官方微信以及相关媒体,及时了解最新营改增动态和营改增试点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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