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8 16:29:4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为实体经济减负,我省再出“大礼包”。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日前会同省经信委、财政厅、住建厅下发《关于运用价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通过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释放市场活力。根据初步测算,本次降成本行动每年约可为我省实体企业减轻成本负担200亿元左右,高于130亿元的全国各省任务平均数。
据了解,这是继省政府6月2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之后,今年我省第二次较大规模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举措。
《通知》提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强价费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的12条政策,并分解为26项具体任务作为工作台账。
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新政要求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包括降低燃煤机组脱硫脱硝电价、核电上网电价、湄洲湾电厂上网电价。12月底前,将通过上述政策措施形成的电价空间,疏导电价矛盾,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预计约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40亿元左右。
在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方面,《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天然气各环节价格,减少供气中间环节,推动油气管网公平开放,整顿规范燃气行业收费行为。目前,我省已经完成对5个城市管道天然气成本的交叉监审,研究制定我省管道天然气输配价格管理办法。
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方面,通过取消电网企业对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电气化铁路供电配套工程还贷电价,铁路运输企业同步下浮铁路货物运价,减轻铁路下游用户企业负担。同时,清理规范涉及铁路货物运输有关收费。
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方面,今年7月1日起,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同时完善垄断性交易服务收费政策,降低部分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计划于12月底前完善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保权益类交易服务收费政策。
为加强价费监督检查,我省将开展公用事业经营整顿行动。进一步规范用电、用气、用水等公用事业单位经营行为,对利用垄断地位乱收费、不履行普遍服务等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特许经营约定,追究经营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同时,加强价格违法案件处理与追究职务违纪违法责任协调配合。有权机关根据价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利用职权乱收费、将行政职责转移给中介组织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