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8 14:26:37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2016年1月14日质检总局 水利部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通报陶瓷片密封水嘴、坐便器、滴灌带等3种节水产品质量2015年国抽报告(国质检监联〔2015〕622号)。国抽报告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水利(水务)厅(局)、节水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促进节水产品质量提升,2015年质检总局联合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对陶瓷片密封水嘴、坐便器、滴灌带3种节水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359家企业生产的367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79家企业生产的287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8.2%,检出8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1.8%。其中,坐便器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6%,陶瓷片密封水嘴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9.5%,滴灌带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9%。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9.8%、23.7%、56.5%,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0.5%、17.2%、27.9%。
(一)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重点抽查了广东江门、浙江温州和台州、福建南安3个主产区,其中广东江门地区抽查批次合格率为75.0%,较2013年同比下降了1个百分点;浙江温州和台州地区抽查批次合格率为66.7%,较2013年同比下降了11.8个百分点;福建南安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7.14%,较2013年上升了6.5个百分点。坐便器产品重点抽查了广东、浙江、河南3个主产区,其中广东地区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7.0%,较2014年同比下降了7.1个百分点;浙江地区抽查批次合格率为18.2%,该地区以生产智能坐便器为主,2014年未抽查浙江地区产品;河南地区抽查批次合格率为100%,较2014年提升了13.8个百分点。滴灌带产品重点抽查了新疆地区,新疆地区抽查批次合格率为62.9%,较2013年及2014年分别下降了22.3和0.5个百分点。
二是突出抽查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本次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抽查是自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新标准执行以来首次开展,重点检验了新标准中增加的金属污染物析出安全项目,以及修改和细化的流量、密封性能、表面耐腐蚀性能等项目。坐便器产品抽查中首次对智能坐便器产品开展抽查,并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检验了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耐热和耐燃、安全水位等安全项目。
三是突出抽查涉及节水指标的项目。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的流量、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坐便器产品的便器用水量、用水效率等级、用水效率限定值,滴灌带产品的流量均匀度、拉伸性能/耐拉拔性能等节水指标项目。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本次抽查共发现8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是:陶瓷片密封水嘴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流量、密封性能、表面耐腐蚀性能、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均匀性、用水效率等级不合格;坐便器耐热和耐燃、接地措施、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安全水位技术要求、水箱安全水位、固体排放功能不合格;滴灌带炭黑含量、拉伸性能/耐拉拔性能、内径极限偏差、流量均匀度不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陶瓷片密封水嘴
共抽查了11个省(市)198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产品,重点对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产品合格率为80.5%。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表面耐腐蚀性能、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等方面。
一是管螺纹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管螺纹精度是水嘴的一个重要装配使用指标。该项目不合格将导致使用者在实际安装过程中无法正常安装,造成滴漏现象,有的甚至在安装使用后会出现接头脱落。本次抽查有11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设备精度不高以及加工工艺水平不够完善。
二是冷热水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冷热水标志是提醒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正确调整出水温度的重要手段,冷热水标志缺失或标示有误将会给消费者带来烫伤的危险。本次抽查有8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于标准的不熟悉。
三是表面耐腐蚀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腐蚀性能是考核水嘴在使用环境差、空气湿度大的情况下的耐腐蚀程度。该项目不合格的水嘴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其表面会产生铜绿、黑色斑点或腐蚀。本次抽查有13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选用质量较差的回收铜合金、易生锈的铸铁、不耐腐蚀的锌合金等材质,以及生产工艺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四是金属污染物析出不符合标准要求。金属污染物析出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金属污染物析出不符合标准要求,长期饮用经这些产品流出的饮用水后,对人体有明显的危害。本次抽查有8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其中,铅析出统计值(Q)有6批次不合格,铬析出有1批次不合格,六价铬析出有2批次不合格。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不合格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中大量使用非标黄铜,甚至是废旧回收铜,导致原材料中含有大量的铅、铬等有害元素;二是生产工艺不稳定,没有合理、高效的管控手段促使重金属析出过程更稳定。
五是流量、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不符合标准要求。流量、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均是水嘴的强制性指标。流量偏大,浪费水资源;流量偏小,影响正常使用。而流量均匀性是考核水嘴在不同水压下的用水情况。流量、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不符合标准要求会造成不必要的水资源浪费,达不到节能效果。本次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流量不合格,9批次产品流量均匀性不合格,7批次产品水嘴用水效率等级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阀体内过水面积过大,选用阀芯、气泡器等配件不当等。
(二)坐便器
共抽查了15个省(市)97家企业生产的97批次产品,包括52种普通坐便器、25种整体式智能坐便器、20种独立式坐便洁身器(电子马桶盖),重点对水封深度、水封表面面积、吸水率、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固体排放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坐便器水封回复、便器配套要求、管道输送特性、安全水位技术要求、驱动方式、进水阀CL标记、防虹吸功能、水箱安全水位、进水阀密封性、排水阀自闭密封性、进水阀耐压性、用水效率等级、用水效率限定值、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耐热和耐燃、冲洗水温度、暖风温度、坐圈温度、肛门冲洗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产品合格率为81.4%。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均为智能坐便器产品,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耐热和耐燃、安全水位技术要求、水箱安全水位。此外,接地措施、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固体排放功能也存在不合格现象。
一是智能坐便器产品坐圈耐燃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耐热和耐燃是电器安全标准强制性要求,若电器产品中的非金属材料耐热耐燃性能不符合要求,当产品出现故障或者过载时,可能会发生冒烟、起火等事故,直接危害使用者人身安全。本次抽查的45批次智能坐便器产品中发现17批次产品坐圈材料耐燃试验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在坐圈生产过程中没有添加阻燃剂或未足量添加阻燃剂。
二是智能坐便器安全水位技术要求及水箱安全水位不符合标准要求。安全水位技术要求及水箱安全水位是指水箱配件在水箱内安装好后的有效工作水位、溢流水位、临界水位、盈溢水位、非密封口最低水位这五个水位之间的安全空间,这两个项目不合格可能会导致坐便器在使用时水箱中的水与供水管道中的水产生交叉污染或者导致水从坐便器水箱中流出。本次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安全水位技术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6批次产品的水箱安全水位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未按照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
三是智能坐便器产品接地措施不符合标准要求。智能坐便器产品的接地措施是电器安全标准强制性要求,属于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该项目不合格可能会造成触电事故。本次抽查的45批次智能坐便器产品中发现3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符合要求。
四是智能坐便器产品输入功率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组合型器具输入功率偏差应限制在-10%至+5%之间。本次抽查的45批次智能坐便器产品中发现3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偏差不符合要求,均为输入功率负偏差太大,超出标准下限-10%的要求,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产品输入功率测试不准确,标称值高于实际值。
五是智能坐便器产品发热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烘干人体用热空气温升值不能超过40℃,暖风温度不应超过65℃,温度过高会对使用者造成伤害。本次抽查的45批次智能坐便器产品中发现1批次产品暖风温度不符合要求。
六是智能坐便器固体排放功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固体排放功能是反映坐便器排污能力的重要指标,该项目不符合要求容易造成坐便器堵塞。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的固体排放功能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坐便器管道、排污口结构设计不合理,产品虹吸效果或冲落效果不好。
(三)滴灌带(内容略)
三、跟踪抽查分析
近3年,质检总局会同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持续加大对节水产品的跟踪抽查力度,对陶瓷片密封水嘴开展了2次监督抽查,对坐便器和滴灌带产品均连续开展了3次监督抽查。本次抽查对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在2013年国家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24家企业进行了跟踪,实际抽查到产品的有16家,其中5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对坐便器产品在2014年国家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13家企业进行了跟踪,实际抽查到产品的有11家,结果全部合格;对滴灌带产品在2013年和2014年两次国家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40家企业进行了跟踪,实际抽查到产品的有25家,发现11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2015年节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节水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陶瓷片密封水嘴的金属污染物析出、表面耐腐蚀性能、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不合格,智能坐便器产品的耐热和耐燃不合格,滴灌带产品的炭黑含量和拉伸性能/耐拉拔性能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质检总局 水 利 部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来源:尹虹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