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5 16:53:51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4月5日上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关税定率法》的政令修订案,将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由“过半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提出征税申请”放宽到“2家公司以上”。这意味着海外企业以低于日本正常售价的低价出口商品时,即便只是相关业界的部分企业受害,日本企业也可以提出征税要求,该法最早将于5月实施。
据了解,在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减速日趋加强的背景下,为了保持生产设备的开工率,国外一些企业低价向海外销售过量生产的产品的情况日益突出。如果对世界性的供应过剩导致的价格无序下跌置之不理,日本企业遭受的损害有可能扩大。为此,日本将适当使启动对抗手段更加容易,以推动企业和业界团体的申诉的增加。此外,日本政府2015年秋季以后采取了将反倾销措施申请所需的资料减少为原来的1/4、启动调查的时间从14个月缩短至10个月等改善措施,以此来减少日本企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