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8 17:39:09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2017年11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Ceramic Tiles)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反倾销税具体征收情况详见下表。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自2017年1月1日变更为6907。本案的调查期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
2010年6月19日,应欧洲瓷砖生产商联合会(The European Ceramic Tile Manufacturers’ Federation(CET))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26.2%~73.0%的临时反倾销税。2011年9月1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6.3%~69.7%的反倾销税。2016年9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英文名 |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参考中文名 |
反倾销税率 |
|
32.0 % | |
Qingyuan Gani Ceramics Co. Ltd. Foshan Gani Ceramics Co. Ltd. |
|
13.9 % |
Guangdong Xinruncheng Ceramics Co., Ltd. |
广东新润成陶瓷有限公司 |
29.3 % |
Shandong Yadi Ceramics Co., Ltd. |
山东雅迪陶瓷有限公司 |
36.5 % |
Companies listed in Annex I |
附件I所列企业,详见原文 |
30.6% |
All other companies |
其他企业 |
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