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0 16:12:42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泉州市府办近日印发《泉州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明确今年四项减排指标目标任务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排8%、10.3%、11.8%和6.5%。
按计划,今年全市安排减排项目1252个,将从国家重点减排责任书项目、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畜禽养殖场、工业废气、机动车等方面入手,着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并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范监督性监测、自行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等。
根据计划,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减排项目要按时投运并达到规定的运行负荷率,2014年已纳入减排核算的污水处理厂要稳定运行并达到规定的运行负荷率;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泉港石化、泉惠石化等新建工业园区必须同步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突出抓好管网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和截污工作,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焚烧处置。
工业废水减排方面,全面完成印染、造纸企业整合提升工作和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外排废水不得超标。全市其他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规范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畜禽养殖场减排治理方面,全市各地要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或实现生态种养,2015年全面完成治理工作。
工业废气减排方面,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要全面完成建陶行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于7月1日前全部拆除水煤气发生炉。新建陶瓷企业必须采用清洁能源。深化中小燃煤炉窑减排治理,各县(市、区)要于2015年全面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并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内的城市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禁止使用水煤浆和各类生物质燃料。
机动车减排治理方面,泉州市将建设全市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完成在用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线的建设,实现机动车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通过严格营运管理、严格经营行为、做好油品升级保障工作、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措施,按照率先淘汰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先行淘汰营运黄标车、鼓励引导淘汰个人、企业非营运黄标车的原则分期分类淘汰。
今年起,泉州市还将按省里部署对所有工业燃煤锅炉全面执收排污权初始有偿使用费;全市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原则上均应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不再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