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4 15:29:38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包括加强规划引导、提升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提高产业集群信息化水平、提升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指导和政策支持等七个方面共20条。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郑昕认为《意见》的一大突出亮点体现在要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建设智慧集群。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将对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智慧集群建设等优先给予资金支持。还将对国内不能生产或者国内产品性能尚不能满足需要的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以前产业聚集发展可以共享配套的原材料、劳动力等资源。现在提出创新型的产业集群则强调知识的流动。在知识流动共享方面,我国的产业集群还较弱。”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小企业研究室副主任贺俊告诉记者。
建智慧集群成突出亮点
《意见》显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产业集群已逐步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
郑昕介绍,据中小企业局对29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形成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产业集群2530个,拥有企业94.68万户,吸纳就业5257.56万人,销售收入48.26万亿元,实现利润2.69万亿元。浙江等地区产业集群的销售收入已超过本地企业销售收入一半以上。
但是,《意见》也正视了当前我国产业集群发展的不足,产业集群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部分产业集群集聚度较低,创新能力弱、信息化水平低、品牌建设不够、公共服务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亟待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能力。
在贺俊看来,现代产业集群的最大优势是可以通过科学技术人员的流动实现知识的传播和复制,我国产业集群在这方面还较弱。他说,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本身的创新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产业集群里也缺乏共性技术的交流共享。
本次《意见》提出培育建设一批产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推动产业集群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引导创新资源向集群集聚。鼓励和引导企业间联合组建产业联盟或研发联盟等新型合作模式,强化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此外,《意见》提出提高产业集群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集群成为一大突出亮点。郑昕认为,发展智慧互联型的产业生态系统,要实现系统层面的智慧互联,不仅需要少数大企业掌握智能制造技术,更需要大量中小企业实现智能化,以互联网为媒介实现大中小企业、上下游企业等的集成、协同和动态演进。
完善集群企业信用体系
郑昕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选择一批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开展100家“智慧集群”建设和认定工作,总结推广“智慧集群”发展经验。
《意见》最后对产业集群发展提出相关政策支持措施。《意见》要求各级企业技术改造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及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对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智慧集群建设、集群企业或机构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制定等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对其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国内产品性能尚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意见》还提出,将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等多种融资方式。建立和完善集群企业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产业集群建立项目对接,搭建合作平台。
贺俊表示,“我们调研发现,中小企业缺少的主要是运用先进制造技术的能力。”基于此,贺俊建议政府通过建立公共服务体系的方式而非单纯资金补贴来扶持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