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9 14:55:55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据悉,《福州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据了解,福州新区初期规划建设范围主要包括中部、南部片区及北部片区部分区域。此次的《方案》明确了各具特色的功能片区,重点发展哪些产业,为福州新区的发展绘出了一张更为详细的蓝图。
福州新区三大分区
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仓山、长乐、福清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方案》明确,新区初期规划建设范围主要包括中部、南部片区及北部片区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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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岐约88平方公里,将围绕交通枢纽布局,依托旅游、生态产业开发建设,重点发展滨海休闲度假、航运物流、特色都市农业等产业,建成以旅游休闲度假、生态设施农业、滨海生态产业小镇为主体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生态旅游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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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约330平方公里,包括马尾及仓山、长乐三个县市区部分区域,重点发展现代商贸、金融、科技研发、总部经济等高端服务业。
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亭江镇
仓山区:城门镇、盖山镇
长乐市:鹤上镇、古槐镇、文岭镇、湖南镇、金峰镇、漳港街道、松下镇、江田镇、文武砂镇
细分定位
三江口(城门片):不断完善行政办公、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职能和商务办公、总部基地、商贸会展等生产服务业功能,建设形成马尾新城中央服务区(CSD);
福州保税区:重点发展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城市物流配送、冷链物流、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和总部经济,促进区域资源盘整和产业升级发展;
福州临空经济区:重点发展制造业、总部经济、保税物流、创意产业和航空配套服务业,适度发展商务会展、休闲旅游、酒店购物等产业,形成符合产业规划、布局合理、航空产业集聚突出的综合产业园区;
滨海工业集中区:形成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以轻纺、化纤、高端信息技术为主体的千亿产业集群基地;
长乐瀛洲炎山片:建成福州三江口南岸具有滨江滨海特色,以商务旅游居住为主要功能的福州开阜区、长乐门户区。
按程序申请设立福州空港综合保税区,推动形成集口岸通关、出口加工、保税物流、文化创意、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峡西岸国际空港物流核心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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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范围内约382平方公里,将按照港城模式组织内部空间布局,发挥港口优势,通过基础设施和疏港干线建设,整合港口和岸线资源,依托江阴、松下港区建设,重点发展临港重化、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能源、航运物流产业。
覆盖区域
高山镇、海口镇、城头镇、龙田镇、江镜镇、港头镇、三山镇、沙埔镇、东瀚镇、江阴镇、新厝镇
细分定位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推动海洋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形成以海洋文化创意、海洋信息服务、海洋科技服务为主导的园区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体系,建成重要的现代海洋服务业集聚区;
江阴工业集中区:依托规模化的集装箱、散货深水港区,建成港口、产业、城市互动发展的现代港口城市;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以开发区光电科技园为基础,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依托,完善电子信息上下游产业链,构建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链延伸,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规模;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依托粮油食品、纺织化纤、轻工机械、能源精化等优势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打造以高新产业、科技研发、港口物流为主的产业基地和集产业、港口、生活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滨海新城;
福州保税港区:重点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为依托,积极打造汽车进出口贸易、汽车物流、整车改装、汽车配件以及金融、保险等汽车产业链;以福州外贸集装箱航线下移江阴为契机,充分发挥区港联动和港铁联运优势,实现港口、航运、物流和加工贸易联动发展。
四大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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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对新区建设用地、占用征收林地计划指标实行省级单列和差别化管理。
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全面管护,将优质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在确保福州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基础上,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修改,合理调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布局,抓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补充耕地数量,按照福建省有关规定有偿转让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探索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支持新区开展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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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海域使用权储备交易平台,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二级市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加强对滨海湿地和滩涂的保护,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海。对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和省级重点项目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提高用海审批效率,开设用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用海审批程序。强化陆海统筹,适时启动海岸带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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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更加开放的金融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信贷产品创新,研究放宽境内外金融机构经营准入。允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内企业、银行从境外借入本外币资金支持新区开发建设。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新区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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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与台湾自由贸易港区之间先行开展两岸区域合作试点,实施两岸货物监管查验结果参考互认。
五大战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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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福州独特的优势,构建两岸对接的前沿平台,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推进对台合作政策机制创新,加强与台湾地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深度对接,促进榕台交流合作向纵深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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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打造我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中心城市。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探索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新模式,加快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
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平台,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推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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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新区建设与产业升级“双轮驱动”、协同推进。
深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壮大临港产业,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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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关于区域创新体系的部署,加快制定新区创新发展顶层设计,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发挥新区示范带动作用,探索落实创新驱动各项改革举措,在创新型人才吸引、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积极探索城乡发展新模式,为全国城乡管理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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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生态文明理念,按照绿色循环低碳模式指导新区开发建设。全面优化新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大力推动城镇化绿色发展。
加快推进新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循环化布局,对存量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重点推进产业与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加大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建立健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生态补偿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新区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