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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去年完成四项污染物减排任务

发布时间:2016-03-15 14:16:26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福建省环保厅消息,2015年福建省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至此,福建省“十二五”四项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均完成。

具体来看,2015年,福建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0.94万吨,比2014年下降3.24%,比2010年下降12.42%;氨氮排放量8.51万吨,比2014年下降4.71%,比2010年下降12.43%;二氧化硫排放量33.79万吨,比2014年下降5.06%,比2010年下降14.09%;氮氧化物排放量37.91万吨,比2014年下降7.93%,比2010年下降15.30%。

其中,晋江、南安建筑陶瓷业改用天然气;在气减排方面,全省所有煤电机组均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半完成脱硫脱硝2015年9台机组达到燃气机组水平;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生产线提前两年完成脱硫、脱硝任务;加快清洁燃料替代,大部分热电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企业实现集中供汽,石狮印染行业全面拆除烟囱;落实机动车油品升级、车辆准入和淘汰、环保限行、联合执法措施,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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