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物流费变相竟暴涨5万元 谁该担责?
发布时间:2016-07-06 17:58:35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在禅城区南庄经营瓷砖的林小姐于5月14日往西宁发了一批价值18万元的瓷砖,但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物流费却从3万元涨到了8万元。林小姐与介绍该运输方的路吉物流协商多次未果,而承接此次运输的负责人周先生一直联系不上。
起因:谈好的物流费突涨价
今年5月份,西宁一顾客通过网络在林小姐处预定了18万元的瓷砖。5月14日,林小姐找到之前合作的路吉物流寄货,但由于路吉物流未经营该专线,无法寄货。经双方商讨,路吉物流的业务员小吴便向林小姐介绍了经营该线的周先生。
之后,林小姐和周先生商量好了物流费等事宜,周先生便派车前往林小姐处取货。据林小姐称,货车前来提货时,小吴与货车司机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并于当晚与她也签订了合同和运输单。通过林小姐提供单据看到,上面标注了运输费,总共3万余元。
谁知,当货物到了西宁后,西宁方面的物流公司称林小姐需缴纳8万元的物流费才可派送。“合同明明写着3万元,为什么突然变成了8万元呢?”林小姐拒绝支付。
进展:双方协商多次未果
由于与路吉物流签有合同,林小姐多次找路吉物流协商。林小姐称,当时路吉物流表示会帮忙处理,不需要她找周先生协商,但至今也没有让人满意的处理结果。而当昨日记者联系周先生时,电话已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对此,路吉物流的陈经理昨日表示,林小姐最初找到他们公司时,业务员小吴出于人情,帮忙介绍公司并签订合同。事发后,他们积极与林小姐协商。期间也尝试联系周先生,但未果,“我们也被周先生骗了,也是受害者。”
同时,陈经理表示,为了降低顾客损失,他们提出先给林小姐一张5万元的延期支票,然后再帮林小姐把货物追回,原封不动地还回去。“现在货物还在西宁的物流仓库,我们可以追回来,其实林小姐的损失很低。”
但是林小姐却不同意,要求支付5万元现金。“延期支票到12月份才可以取,我认为没有保障。此外,即便货物追回来,这么一大批货销售出去也不易,浪费了时间和精力。”林小姐说道。
律师说法:
程序不规范三方都有责
佛山日报天天315律师团唐达律师认为,此事件中,虽然路吉物流只是介绍了其他公司,但由于与林小姐签订了合同,而发货时实际运输方为周先生,路吉物流并未参与,而林小姐也未与周先生签订任何合同,该程序在法律上是不规范的。所以,他们三方都负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