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等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发布时间:2009-04-08 11:28:59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提高轻纺 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调整为:将日用陶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将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此次调整共涉及3802个税号。
此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省陶瓷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