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09 17:11:12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导读】
知产管理成天叫,中小企业更重要;
人少钱少心莫少,核心技术找一找;
满地鸡毛让它漂,固定知产莫飘渺;
好看好用细心挑,专利权利优先要;
秘密次选也要保,内容固定栓牢靠。
【正文】
在当前强调创新、强调科技、强调改变的时代,国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大势所趋。因此,科技型、技术型企业正得到大众的青睐。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具有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型权利(专利权或技术秘密)可能决定着其直飞冲天,而一鸣惊人,还是潜龙勿用,韬光养晦一阵子。
对于知识产权管理来讲,中小企业一方面可能无法安排很多人员专门处理这等事务,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数量可能真不多,也不可能为这件事设置一整套制度部门加机构。因此,书上那一套策略方式方法可能很难适用于这些中小企业。
那么,中小企业该怎么办呢?
专利天下从自己工作经验出发,试着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人少钱少心莫少,核心技术找一找
作为中小企业,要端正心态,不要因为小而忽略知识产权管理。中小企业虽然人不多,钱也可能不多,但既然能够在市场上立足,必然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虽然有时候可能不知道自己“核心技术”是什么。
但如果想一下,我为什么能够立足,客户为什么选择我的产品或服务?原因找到了,您的“核心技术”也就找到了。您就能知道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什么了?
专利天下了解的中小企业,很多时候意识不到对自己什么是最重要的。直到技术骨干拉了一批人单干,成为竞争对手,并在竞争中了解到,技术骨干们拿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时,才知道这“东西”原来这么重要。因此,中小企业要知道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什么。
第二、满地鸡毛随风漂,固定知产莫飘渺
了解了自己的核心技术,也就能够区分重要和不重要,也就知道了自己保护的重点。不重要的东西就让它象鸡毛一样漂吧!
中小企业虽然无法和大型企业那样对知识产权进行全方位保护,但至少应当对自己的核心技术进行适当的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不能是虚无飘渺的“云”,需要以法律认可的方式固定,以具体的形式体现,才能成为武器。
据笔者看来,很多中小企业根本没有进行保护,直接在市场竞争的平台上裸奔。市场是平台,更是舞台。多少双眼睛在看着。不对自己的核心技术进行保护,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别人冲击您的武器。
第三、好看好用细心挑,专利权利优先要
对于如何保护或固定自己的核心技术的问题,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来讲,核心技术的保护方式有两种,一是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二是通过技术秘密进行保护。
笔者赞同优先考虑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进行保护。主要理由包括:
1、技术是发展的,很多的技术不可能在使用10年到20年还能够保持秘密状态的,不申请专利,其他人迟早会申请专利而公开。
2、为了发挥技术秘密的价值,终是要尽可能地扩大实施技术秘密的范围;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在一定范围内扩散。对于中小企业来讲,还不可能通过严密的法律体系实现对技术秘密的保护,因此,技术秘密保护往往很难达到保护的目的。
3、技术秘密的存在本身就是损害中小企业发展的定时炸弹。试想,中小企业往往是实力较小的状态,如果有少数技术秘密掌握在一部分人手中,面对实力及财力强大的外部诱惑,您能拿出的高薪,外部的实力集团能合出更高的高薪。因此,个人认为:随时爆发的道德风险可能是中小企业定时炸弹。
4、专利保护期限往往能够满足中小企业的目的。即使是实用新型专利,其保护期限也有10年,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可以达到20年。一般来讲,10或20年完全可以实现保护其核心技术的目的。
因此,除非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对技术秘密进行控制,笔者建议优先考虑申请专利保护。
笔者曾经与一家主要制造出口产品的中小企业主沟通。他的作法是,一有新的技术成果,他就主动在网上公开,从不申请专利。他的理由是:自己公开了,也不用成天担心员工泄露;自己也不愿意花钱申请专利;这样,其他企业也可能很难获得相应的专利申请,即使获得专利申请,他也很容易找到不侵权的理由(先用权或现有技术抗辩或者专利无效)。个人认为:该企业主作法虽然有些极端,但也说明了当前中小企业的无奈。随着经济转型,在面对国内市场时,这种不对自己创新成果进行保护的作法也很难提高、积累自己的竞争力。
第四、秘密次选也要保,内容固定栓牢靠
当然,对于一些技术也可能不适合通过专利进行保护,此时也需要通过技术秘密方式进行保护。对于不适合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技术,笔者列举如下:
1、纯粹参数、尺寸的创新;
2、设计方法方式;
3、无法或很难证明侵权的技术;
4、其他无法获得专利权或者通过专利权无法实现保护目的的技术。
对于这些不适合专利保护的技术,可以通过技术秘密方式进行保护。
一般说来,通过技术秘密保护可能有些复杂,但如果能做到以下几点,也可以为后续采取法律行动提供一些基础:
1、信息固定。通过某种方式将技术信息固定;
2、明示保密。并采用合适的方式让接触或看到的明白,知道这些信息是保密的;
3、限制范围。通过某种方式限制接触或扩散的范围,即仅有确定的人可以接触。
技术秘密保护措施有两条原则:
有限原则:即只能是有限的人可以接触;
留痕原则:接触的人都要留下证据,以便于后续程序中进行追溯;追求所谓“人过留痕,物过留人”的目标。
笔者认为,上述说明虽然粗放,但可以给中小企业提供参考,采取灵活合理有效的方式保护自己最重要的东西。(来源: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