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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自贸协定8月1日正式生效

发布时间:2018-08-02 15:58:45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7月31日从广州海关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马自贸协定”)于8月1日起正式生效。中国出口企业凭借中马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享更多优惠关税待遇;自马尔代夫进口的多种产品,尤其是其丰富的海产品也将获得中国进口关税减免。


      中马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正式启动谈判,2017年12月7日签署。中马自贸协定实现了高水平关税减让,双方95%以上的产品将实现零关税。其中,马尔代夫对从中国进口的70.3%的产品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另有20.3%和5%的产品将分别在5年内和8年内逐步取消关税;中国对从马尔代夫进口的91.1%的产品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另有4.3%的产品将在5年内逐步取消关税。


    2018年上半年,广东地区(深圳、珠海除外)外贸企业对马尔代夫出口总额3187万美元,主要出口商品包括灯具及家具、陶瓷制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和电气设备。随着中马自贸协定的正式实施,上述广东的出口优势产品将以低至零的优惠关税进入马尔代夫市场。


      马尔代夫是中国在南亚和印度洋地区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伙伴。中国是第一个与马尔代夫签署双边自贸协定的国家,8月1日起,中国企业将获得更优惠的市场准入待遇。广州海关建议广东出口企业及时向海关了解相关原产地规则及降税清单,做好原产地证书申领准备,抓住发展机遇,尽早享受关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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