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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陶瓷出口1月1日起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

发布时间:2008-12-26 11:20:36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信息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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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月1日起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涉及泉州市200多家出口企业,出口金额约占全市出口总额的10%。 
 
  泉州的出口企业须注意了,明年起新增354种商品须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方准出口,这是近日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的消息。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已发出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对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简称法检目录)进行调整,新增法检目录中的商品为: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内衣裤、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涉及当前10位hs编码354个,纳入法检目录的商品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口。
 
  此次调整,涉及泉州市婴幼儿服装、内衣裤等大宗出口商品,预计涉及出口企业200多家,年出口额在5亿美元以上,约占2007年泉州出口总额的10%。
 
  另外,根据该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同时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电产品、部分石材等调出《法检目录》,涉及当前10位hs编码640个。涉及泉州的主要商品有出口工艺陶瓷、瓷砖、多晶硅、螺栓、锁具、轴承、钟表和进口石材、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等)、木浆、棉布等。
 
目前,泉州检验检疫局已按《法检目录》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做好新开验商品的各项准备工作,但由于本次法检目录调整范围较大,而且不少企业此前从未办理过检验检疫报检业务。为此,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相关企业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尽早做好报检准备,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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