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两高一资产品取消出口退税 陶瓷行业未入列
发布时间:2010-06-25 10:01:31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推进节能减排,我国再出重拳,剑指“两高一资”产业。继前不久调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返点后,6月22日,财政部发出通知,自2010年7月15日起,将取消部分钢材、医药、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总数达406种。此次政策调整针对的商品,主要涉及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而有“耗能大户”之称的陶瓷行业此次并未列入取消出口退税的名单内。
这是中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由于406种商品主要涉及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因此相关人员分析称,此举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据专家介绍,406种商品同时减税,看上去规模很大,但不难发现,它们大多涉及钢铁、银粉、酒精、玉米淀粉、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据悉,在今年5月初举行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附件:
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税[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陶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