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3 14:53:58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未来在福建做什么更有前瞻性?省政府一号文大概给出了方向,即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首期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发展也会有不低于50亿元的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保障。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设立不少于30亿元的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园区公用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省经信委、发改委连续5年每年分别安排4500万元和3500万元对基金中的社会资本给予一定的收益补差。
去年,可以说迎来了自己的并购年。每一轮的经济调整期,都孕育着技术革新和企业兼并重组的机遇,同样,在2015年,我省的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可能会更高一些。
企业“触网”也是近年来政府积极倡导的事情,特别是在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我省鼓励品牌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的企业,由省商务厅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福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首先在税收上为企业“减负”。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视纳税期限,对月度(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9万元,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
据文件显示,福建将组建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省级代偿补偿资金,从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连续四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与国家补助资金共同组成5亿元规模的省级代偿补偿资金。
截止今年年底,福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将联合建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其中,被确定为示范平台的将获3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福建将着重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为保障小微企业用工,2015年年底前,福建省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含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对小微企业而言,保证足够的信息对称,以及利用更大平台获取支持则是当务之急。此次文件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对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确认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省级财政对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确认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附:2015年省政府1号文件奖励项目一览表(部分)
对直供区龙头企业每日7:00-8:00和21:00-23:00的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2元奖励,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市可扩大到省级成长型企业;上述年度用电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集团内企业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先进产能、延伸产业链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采购工业机器人整机或成套设备的,按其售价1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各级财政在此基础上再给予一定奖励;
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并购海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分别按照并购金额的10%和5%给予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结算金额)的企业,由省商务厅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
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省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系统,年新增省内配套采购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3%给予奖励;
省外中标及新增配套采购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制造业企业向咨询设计、工程施工、设备租赁、仓储物流、交易市场等生产服务型经营转变,对年服务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2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在挂牌当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对融资租赁企业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租赁融资的,按当年季均融资额比上年净增加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
对省级确认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确认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年可节约50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每吨200元标准奖励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公司300~500元/吨标煤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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