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29 17:06:39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近日,福建银监局出台《福建银监局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共十七条措施,包括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机制建设、推进金融创新、规范经营管理、严守风险底线、强化监管激励约束和加强联动协同等七个方面。
《意见》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从单纯注重小微企业贷款量的增加,转变为更加注重服务质效的提高和服务覆盖面的扩大,使银行业金融资源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
《意见》更加强调原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体系的进一步落实到位,要求银行业机构修订完善小微企业业务尽职免责办法,充分调动基层一线的工作积极性;要求监管部门适时对小微金融服务的相关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监管政策落到实处。
在加大金融服务创新方面,《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拓展抵质押品范围,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排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形式,减少对不动产抵押、互保联保等手段的依赖,参与我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引入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探索创新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服务渠道,打通线上线下金融服务链条,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批量化、精细化水平。
此外,今年还将加速推进小微企业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担保体系。
近年来,福建银监局围绕激发银行内生动力和优化外部金融环境,坚持差异化监管导向,鼓励机制与服务创新,引导银行业打造小微金融服务升级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至2014年末,福建银行业已连续六年实现了“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两个不低于”目标,“无间贷”等金融产品创新相继推出,信用信息体系、担保体系和风险分担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有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5年3月末,福建辖区(不含厦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7122.2亿元,同比增长13.18%,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