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出台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6-04-11 16:04:43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增长,莆田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莆政综〔2016〕29号,以下简称《通知》),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涉企税费项目、加大企业融资支持等三方面提出举措。减负担:降低企业社保费率该《通知》提出,自2016年3月1日起,莆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7.3%降为6%,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7%,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率为0.3%;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执行至2017年2月28日,为期1年。另外,医疗保险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期间,参保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调整前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补缴。据统计,截至目前,莆田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33.16万人。企业社保费率调整后,每年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负担约1.3亿元,并促进用人单位为职工应保尽保。降成本:清理涉企税费项目该《通知》要求,要全面清理涉企税费项目和减免政策,建立涉企税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按低限收取,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通知》指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前提下,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探索实施工业项目用地弹性出让年限制度,根据产业类别分别确定20年、30年、50年不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在财政扶持方面,《通知》则明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财政、就业等贡献大、生产经营正常的工业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要统筹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增长、降低企业成本等支出。强帮扶:加大企业融资支持《通知》追加2亿元,扩大政府性企业融资担保和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加大对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应急转贷和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该《通知》提出,要提高企业融资抵押能力。对工业企业厂房的历史遗留办证,要求各地国土、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审批、加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