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1 15:43:55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自2014年底省物价局发布LNG价格调整政策以来,根据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的变化情况,日前泉州市物价局经了解建陶企业、市燃气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诉求后,重新确定建陶企业的用气价格。
据了解,经泉州市相关县(市)和有关部门及燃气企业进行会商,重新确定建陶企业的用气价格。自2015年4月1日起泉州市建陶行业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一是继续实行市财政补助0.01元/方,晋江、南安市财政补助0.04元/方的补贴扶持政策;二是根据上游采购价格的变化情况,综合考虑供需双方利益,在当前供应价格的基础上下降0.13元/方。两项共计为泉州市建陶企业减轻用气负担约1.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