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1-19 09:18:43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TC)官方网站11月13日发布公告称,根据10月29日巴最高法院令,将对2006年和2007年裁定的对产自或进口自中国的瓷砖反倾销案进行复审。
公告称,听证会定于12月3日举行,复审的产品范围与原审案件相同,原调查过程中获得的证据材料可继续使用,复审决定将在通知发布之日起8周内完成。
据悉,NTC复审通知提到的法院令是巴最高法院对巴瓷砖进口商的上诉材料审查后签发的。此前,巴瓷砖进口商和中国瓷砖出口商曾上诉至伊斯兰堡高等法院,但高院审理后裁定上诉方败诉。
另据悉,2006年3月27日,NTC应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4个税号的瓷砖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11月28日做出初裁,反倾销税率为0%—21.02%,2007年3月24日做出终裁,反倾销税率为14.85%—23.65%。(文章来源:中国建材第一网)